2025-12-03 16:08:36 点击量:
四川省大堰劳教所是我国较早的劳教所之一,成立于1961年。2008年加挂“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”牌子。劳教制度废止后,大堰劳教所并入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。“去年强制戒毒收治人数比原来增多了”,该所工作人员任安莲对新京报记者说,劳教民警也“原地转岗”,转为戒毒民警,“工作方式跟原来差别不大,所以都很适应”。
现年51岁的卫华(化名)目前是上海市静安区的一名社区服刑人员,曾两次入狱,他回忆,第二次入狱假释后,“没房子,没工作,没家人,联系了几十个单位都找不到工作,睡过大桥洞,住过候车室,当时就想,索性破罐子破摔,继续干坏事算了”。静安区社区矫正中心找到他,帮他解决了住房和工作。卫华认为,跟劳教相比,社区矫正更人性化。
“这方面也是我们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工作重点之一,比如我们制定的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职业规范,对于执法程序、执法条件、执法对象都做了严格的限定。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的电子监控设备,也都是佩戴在脚腕等身体部位,能用衣服遮盖,充分考虑了服刑人员的隐私权”。张国华告诉记者,这些规范和限定,都是为了防止社区矫正成为另一种劳教。
据了解,去年不少地区都开展了社区矫正的执法情况专项检查。安徽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,去年6月,安徽省司法厅与安徽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,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的“三类罪犯”社区矫正情况以及保外就医罪犯考察回访等进行重点检查。
刘仁文认为,可以考虑设立类似“行为监督”的干预手段,“在社区矫正法中,对那些屡教不改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,如果经过专家小组评估后,认为其仍有可能继续实施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安全的行为的,在判处治安处罚或刑罚的同时,附加由法院判处一定时间的‘行为监督’,初步设想可以1到6个月,对其行为习惯和心理进行矫正和治疗”。(王姝)